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公布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10-8 21:12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6946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提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
1528b9215ac87090b4b2642e50e3fe76.png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