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了《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年11月1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唐山市丰南区华彤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卓丰商贸有限公司、唐山赤也焦化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三家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
2025年6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2破申5号、(2025)冀02破申6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唐山市丰南区华彤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彤钢铁”)、唐山市丰南区卓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丰商贸”)破产清算案。
2025年6月1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2破申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唐山赤也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也焦化”)破产清算案。
2025年6月9日,本院作出(2025)冀02破4号之一、(2025)冀02破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担任华彤钢铁、卓丰商贸管理人。2025年6月1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2破16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担任赤也焦化管理人。
三家公司存在高度的关联性
法院认为,根据管理人的调查,三家公司存在高度的关联性,且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债务等方面存在严重混同,混同时间较长,已丧失法人意志独立性和法人财产独立性。
根据审计报告内容及管理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破产清算过程中,区分各公司的财产成本过高。
如果分别进行破产清算,将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整体清偿利益。
综合以上内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唐山市丰南区华彤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卓丰商贸有限公司、唐山赤也焦化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