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对教师有偿补课、收购物卡红包的行为如何处罚的问题。唐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绍辉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表示, 2020年以来,唐山已查处有偿补课立案18起,查处31人。其中辞退1人,记过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10人,其他处理13人。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对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收受红包、购物卡等行为该如何处罚?
唐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绍辉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的回复: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试行)》及《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预防为主、建章立制,统一处理尺度和处理程序,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片。涉案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包括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处分。
2020年以来,我市查处有偿补课立案18起,查处31人。其中辞退1人,记过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10人,其他处理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