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为进一步提升市中心区道路通行能力,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8月1日起将对市中心区以下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行严格管理,具体路段公示如下:关于公布市中心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1.朝阳道(卫国路至华岩路)
 2.大里路(翔云道至长宁道)
 3.光明路(裕华道至长宁道)
 4.裕华道(光明路至站前路)
 5.友谊路(北新道至翔云道)
 6.康庄道全段
 7.梁家屯路(仁和道至和泰道)
 8.和泰道(光明路至学院路)
 9.火车站东广场二楼落客平台通道(广场南桥至广场北桥)
 10.火车站西广场二楼落客平台通道(广场南路至广场北路)
 11.站前路(北新道至仁和道)
 12.新华道(建设路至增盛路)
 13.卫国路(南新道至新岳道)
 14.大学道(龙泽路至青峰路)
 15.增盛路(新华道至南新道)
 16.龙富南道(龙泽路至建设路)
 17.学院路(长宁道至龙富南道)
 严格管理路段将根据交通秩序管理情况适时予以调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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