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啦!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门户网刊发了“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告”。草案共分6章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分为总则、物业服务收费、车辆停放管理收费、装修服务管理、其他服务收费、监督和管理6章。其中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参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相对应的政府指导价向业主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唐山市中心区(含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各区、管委会辖区参照执行。各县(市)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应及时向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可建立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联动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单位所收费用不得突破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收费标准。草案中还对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费的构成进行了明确。您最关心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看这里
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那么各个级别如何确定呢?
草案中的唐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有明确规定:
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16年11月23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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