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3-15 18:02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3562
20210315183401.jpg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我市自3月15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函〔2021〕27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3月15日16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要继续按照《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和《唐山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