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道路测速设备”的公示 为了规范和加强驾驶员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管理水平,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部分道路路段新增了“道路测速设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在以下地点启用“道路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打电话、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违反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和处罚。 1、省道邦宽线(S356)82公里(闫屯中学路口西100米)西向东 小型机动车限速70公里/小时 大型机动车限速70公里/小时 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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