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发布禁渔两个半月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5-19 00:4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3110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二〇二〇年禁渔期管理的通告
link (2).jpg
  为加强我市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北方水城、美丽迁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河北省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禁渔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和时间
  我市境内滦河、青龙河、冷口沙河等所有自然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管理;禁渔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0时至2020年7月31日24时。

  二、禁止行为
  在禁渔期内,除休闲娱乐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捕捞的渔获物。

  三、打击重点
  (一)对违反禁渔规定的,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收渔获物、渔具和违法所得,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对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活动和在禁渔期内用地笼、“绝户网”等灭绝方式捕捞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按非法捕捞水产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凡阻碍、抗拒行政执法的从重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破坏渔业资源、非法捕捞的,报送组织、纪委监委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白天)0315-5215622 (夜间)15350642219。
  特此通告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5日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