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本级剩余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4-10-1 22:4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5009

20241001224520.png

为切实解决我市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现组织对市本级剩余限价商品住房进行销售,为确保此次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定如下销售方案。

一、销售房源及销售均价

本批次销售限价房共计896套(其中:市安居集团名下165套、市城发集团名下731套),均为毛坯现房,根据楼层、户型、朝向等因素,确定一房一价按套销售。具体房源及销售均价如下:

(一)市安居集团下属唐山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限价商品住房情况旭安园165套,位于路南区吉祥路以东、刘屯北街以北区域,销售均价为5520元/平方米。

(二)市城发集团下属唐山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限价商品住房情况1.和顺园672套,位于路北区缸窑路东侧,销售均价为4360元/平方米。2.河联园40套,位于开平区新华东道以南、唐古路以东,销售均价为4934.4元/平方米;地下室与住房房号绑定销售,销售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3.益民园19套,位于高新区龙泽北路以东、龙华东道以南,销售均价为7006.4元/平方米。上述房源中,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按照销售均价确定的一房一价销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销售价格分两部分确定,即:120平方米按销售均价确定一房一价销售,超过120平米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格销售。

二、销售对象

限价房按基本家庭申请购买。本方案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中夫妻双方(丧偶或离异后的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和丧偶或离异单身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申请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唐山市户籍或非唐山市户籍但持有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持有开平区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只能申请购买河联园小区的限价房)。

(二)家庭现住房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内无住房(包括有产权证明的住房、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和回迁安置住房,下同);2.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内虽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总面积在65平方米以下。

(三)其它条件申请家庭成员购买过经适房、限价房的,不得申请购买本次限价房。

三、发布公告、确定预销售对象

(一)发布公告本方案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同时,市安居集团和市城发集团分别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销售现场予以公告。

(二)确定预销售对象按照自然到访顺序,唐山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唐山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分别组织限价商品房房源的预选,申请家庭结合购房意愿,只能在两个企业中选取一家进行预选,且不得重复登记,两个企业均登记或重复登记的无效。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不定期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布两家企业的预销售对象。同时,市安居集团和市城发集团分别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销售现场公布预销售对象。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可一户一审核一公示。

四、申请购买需提交的材料

1.唐山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2.申请家庭全部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复印件;丧偶人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单身人员当面签署婚姻状况声明;4.申请家庭全部成员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此查询结果可通过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5.申请家庭全部成员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房产证明。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6.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申请、审核、销售程序

(一)受理申请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受理周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房源售完为止,如遇政策发生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唐山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理地点:市安居集团唐居公司(北新道89号房产交易大厦6层)唐山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受理地点:城发置业保障性住房销售中心(路北区缸窑路东侧、和顺园205楼底商1号)申请家庭现场填写《唐山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材料提交后,所提交的证件原件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按照两家企业提供的自然到访顺序号对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料进行逐一审核,资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填写《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一次性告知书》并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要件,逾期未补齐要件的,视为放弃。

(三)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在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购房范围。

(四)组织购房两家企业负责分别通知申请家庭办理签订合同、交纳房款、申办贷款、缴纳维修资金等相关手续。申请家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后续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原选定房源继续销售。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含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下同)的家庭,申请购买限价房的,签订限价房买卖合同时,需提供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规定

(一)限价房的申请人须是申请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二)申请家庭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唐山市住房保障诚信系统,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以欺骗等手段已购买限价房,未办理限价房不动产登记证的,不予登记;已办理限价房不动产登记证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部门以公告形式予以注销。由原产权单位收回已售住房,或责令其限期按签订购房合同时市场价格补交相关费用;不退回已购住房或不补交相关费用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购买限价房后取得限价房的完全产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七、温馨提示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本批次限价房购买资格审核工作;市安居集团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和市城发集团城发置业公司负责所属房源的咨询、受理申请、选房购房等工作。此次申购并未委托其他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申请人按正规渠道提交申请选房购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315-2855884

市安居集团限价房销售咨询电话:0315-6726222 0315-6726333 15133954626 13931537711

市城发集团限价房销售咨询电话:19031757008 19932910900

附件: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方式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安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方式

一、现场办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均需查询):

(1)路南区、路北区查询地点:路南区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叉口东北120米唐山市民服务中心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从A区1号门进入,咨询台取号后办理。

(2)高新区查询地点:建设北路与龙华西道交汇处西北角冀东新闻中心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叫号办理。

二、网上办理:可在冀时办APP进行查询并打印,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 --我的--登录--实名认证

(2)点击 --屏幕最下方,中间唐山按钮,上滑屏幕--找到热门服务

(3)点击 --我要办不动产

(4)点击 --不动产登记业务 --网上查询 --不动产资料查询

(5)点击 --选择城市--选择区域

(6)点击 --下一步---选择用途,等待加载完成,显示结果后

(7)点击右侧的“查看”,等待生成电子文件--点击下载即可;


来源: 唐山安居好房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