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启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专项整治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7-15 06:5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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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唐山市食安办印发《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食安办从7月初开始,集中一个半月的时间,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专项整治;从8月中旬开始,市食安办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各地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工作目标
       针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硬骨头”和容易反复的重点区域,下大力、出重拳,积极规范整治,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做到边治理、边建设、边总结,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要求
       (一)依法取缔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学校、医院、广场、车站等周边的非法经营食品摊贩。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摊点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二)对食品“三小”实施登记、备案管理,进一步清除工作死角死面。监督从业人员建立主要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办理佩戴《健康证》,按要求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抽检。
       (三)打造一批规范的食品“三小”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资源和力量,依法依责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工作。
整治内容
       (一)食品小作坊
       治理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糕 点、食用油、炒货及坚果食品等存在一定风险的食品为重点品种。
       治理内容:切实做好小作坊登记工作,对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过程较为规范,存在提升意愿的食品小作坊,积极帮扶小作坊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向正规食品生产企业转型提升。对于基础薄弱,积极整改的食品小作坊,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纳入监管范畴。对于生产条件较差,逃避、抵触检查,拒绝整改提升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食品小餐饮
       治理重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乡商业街(区)。
       治理内容:重点检查小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小餐饮登记证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冷藏冷冻设施能否满足要求、食品贮存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腐败变质、非食用物质、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三)食品小摊点
       治理重点:以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情况为重点,检查食品小摊点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是否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广场、车站等周边特定区域违法经营。
       治理内容:检查规范经营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衣帽、口罩、手套等。检查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在学校、 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开展经营,是否销售散装白酒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高风险食品,餐饮服务小摊点是否制售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来源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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