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催收新规出台!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或骚扰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12-2 17:5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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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银行和其外包机构的信用卡催收行为,加强信用卡催收行为的管理与监督。近日,银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通知》对催收时间有严格的规定,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晚22:00 后至早8:00 前进行电话、外访催收。按照电话催收当时具体情况,主动通话的频密程度应控制在合理及必需的范围内。严禁使用“呼死你”等方式频繁致电催收。

       同时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或骚扰。联系第三人不得透露债务人的详细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额,可询问债务人的联系信息,或请其代为转告债务人与银行联系。当第三人明确愿意为债务人偿还欠款时,可视情况提供还款所需必要信息;当第三人明确要求不得联系时,经确认其为无关第三人,则催收人员应限制后续联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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