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2021年8月12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六、选举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七、选举唐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决定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表决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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