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迁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迁发改价格【2020】5号)精神,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决定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降低政策: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2020年3月份至6月份用水量在现行自来水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175元,从7月份用水量起恢复现行价格。2020年居民生活用水各阶梯水量每户临时增加30立方米。 二、实施办法:为便于操作,结合中心实际,请您在结算6月份水费时提出返还申请,并安排专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2020年3-6月政策性返还降低水价申请单,在迁西县供水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迁西县第二实验小学东侧)票据窗口集中办理,我们将一次性返还3-6月份用水量政策性降价部分金额。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