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环保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环境治理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岗位数量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2人,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管理。 三、招聘条件 报名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路北区常住户籍(应于2018年12月18日之前取得); (二)男性,年龄18-30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18日);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处于就业状态,与其它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二)有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包括曾经以编制外人员身份在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后被开除或辞退的); (四)现役军人; (五)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六)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学院路与国安街交叉口西行20米,路北区人社局主楼四层,咨询电话:7215347 7214619)。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本人持以下材料报名:(1)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3)毕业证;(4)《就业创业证》编号;(5)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信;(6)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以上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交后不退。 五、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一)路北区环保局委托路北区劳务派遣中心对录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实发工资为每人每月1500元(扣除社会保险后)+ 绩效工资。 路北区劳务派遣中心依法为录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按上述标准和项目执行。 注: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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