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高新公安分局唐丰路派出所迅速依法查处一起撕毁封条案件。
5月3日,唐丰路派出所接上级指令,位于某村一大院内因涉嫌环境污染被高新区环保局依法查封的玻璃拔丝厂,在未经高新区环保局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大门封条开封并开启机器生产玻璃拉丝,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接指令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固定现场证据,迅速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该玻璃拔丝厂负责人吴某,在明知自己经营的玻璃拔丝厂被高新区环保局依法查封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就私自将大门开封,进入厂区并开启机器违规生产玻璃拉丝。吴某被处以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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