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男子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结果摊上大事了!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4-27 05:57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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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驾驶共享汽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驾车逃逸。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接警后,调取大量视频监控,几经周折,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将肇事逃逸驾驶人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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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被共享汽车撞了4月5日21时30分许,交警三大队接到一驾驶人报警,称在龙泽路与长虹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所驾驶的凯美瑞轿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但对方在发生事故后,根本没有停车处置,而是驾车逃逸。接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看到被撞车辆正停放在路口中央。民警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固定证据。当晚,事故民警连夜调取事故发生地附近的视频监控,视频中能看到两车相撞,一辆车驾车逃逸,但看不清逃逸车辆的车型及牌照号,无法确定肇事车辆。随后,事故民警又来到交警支队,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路口的高清视频,仔细展开排查。工作中,民警首先确定了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北汽电动共享汽车。随后,民警在海量视频中开展了大量筛查工作,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天津牌照的共享汽车,并掌握了该车的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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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藤摸瓜,查找共享汽车确定车牌号后,民警顺藤摸瓜,辗转与共享汽车公司唐山地区的负责人取得联系。经了解,该负责人称确实有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事故车辆的驾驶人称撞到东西,并已自行将车辆维修。事故民警随后提取了当事驾驶人的联系方式,并与之取得联系。此人系一名“90后”的小伙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其称当晚其女朋友有急事,所以肇事之后就开车离开了。交警:肇事逃逸要承担相应责任民警表示,肇事逃逸驾驶人已经到交警三大队承认错误,并给对方车辆给予了赔偿。除去赔偿之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以下,记12分,罚款1000元。交警三大队提示,发生交通肇事后,应保护现场并报警,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否则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有可能带来牢狱之灾往期精彩内容:在唐山这种事你千万不要做,否则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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