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十四号)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胡国辉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三平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月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十五号)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王久宗辞去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贾文雅辞去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月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十六号)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曲波辞去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月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十七号)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表决通过:
任命赵智慧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月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7年1月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黄三平为唐山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贾文雅唐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来源:唐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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