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位村民去北京违法上访!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12-11 21:35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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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唐山玉田县孤树镇香椿园村王某、刘某、陆某三人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信访接待地区上访,扰乱了该场所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玉田县公安局决定对三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维权必须合法
上访不能任性,维权必须合法。
上访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当渠道依法表达诉求,非法上访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哦。维权是正当的,但必须是合法的维权。
什么是非正常上访?所谓非正常上访,是指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而是到明令禁止上访的区域和敏感地区、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的行为。

如何正确依法上访?
上访人应当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上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不服的,可以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

非正常上访会被如何处理?
对于非正常上访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访时哪些行为违法?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行为。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行为。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行为。
(5)煽动、串联、威胁、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行为。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醒:
到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公共场所聚集的上访是违法的,如到天安门广场周围、中南海、人民大会堂、各外国大使馆、省委、省政府办公地以及禁止上访的敏感地区和重要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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